人保部专项职业能力
发布时间:2023-07-06 18:50:24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劳动者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本工作能力。其中,高技能人才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表明了证书持有人掌握某职业岗位独特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证书全国通用。
专项职业能力是指最小的、可就业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业技能单元。专项能力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予以承认。该证书全国通用。专项职业能力作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补充,专门设立《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核。该项考核要求所掌握的职业技能比较单一,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